淡季平日:1/1-6/14、9/1-12/31之週日~週五。

 淡季假日:1/1-6/149/1-12/31之週六。

 旺季平日:6/15-8/31之週日~週五。

 旺季假日:6/15-8/31之週六、連續假日。

 特殊假日:農曆春節期間。

 平假日規定及價格如有更動,依民宿現場公告為主。

 進房時間為下午150022:00,退房時間為隔天中午1100

 房客入住人數不得超過該房型數量,五歲以下兒童不收費。

 淡季加床一位(含早餐)500元,春節假期加床一位(含早餐)800元。

 為響應政府提倡環保,自112年9/1起波拉全館房內將不提供一次性備品。

     房內有提供-大、小毛巾,沐浴洗髮乳。

     一次性如牙刷、梳子、浴帽……等備品,請貴賓需自行攜帶唷。

 為考量個人過敏體質,波拉波拉庭園民宿嚴禁攜帶寵物。

 波拉波拉庭園民宿現場皆提供烤肉區桌椅,流理台可清洗食材。

 烤肉需先預付5000元清潔費,若當晚結束有將環境整理乾淨,則退5000元清潔費。

     (若須代叫烤肉食材,請提早告知)  

◎訂房前請先來電以確認有無房間,訂房後請3日內匯訂金款項,

    匯款完後請告知我們匯款末5碼及匯款金額,以便我們查帳喔。

訂金為房價的30%,春節假期訂金50%匯款完成後務必以電話或其他連絡方式告知。
◎為提高住宿品質,本民宿採房客總量管制,加一床收500元。 春節期間加一床收800元。
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如遇屏東縣發佈陸上颱風警報,可全額退費或保留訂金一年。

       取消訂房,訂金將全額退還(若為匯款則須扣除$15~30元不等之手續費)。

◎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1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

 發布之[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]規定:
 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 
 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
14日前取消者, 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 
 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
10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 70% 
 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
 50% 
 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
 40% 
 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
 30% 
 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 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
 20% 
 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
 

付款方式:

1. 訂房後請於3日內付訂金,平日30%,春節假日50%,匯款後請來電告知核對。

2. 已匯款於住宿前或當日現金付清住宿費用尾款。

3. 匯款銀行:彰化銀行

   銀行代碼:009

   銀行帳號:83485113017800

   銀行戶名:陳世翔

 

業務聯絡人:沈光福: 0939606336      LINE:tony5743

波拉波拉訂房電話:0983909555 

LINE  ID:0983909555

微信  ID:bora0983909555

營業地址:屏東縣恆春鎮南灣里鞍山巷2號